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0日  点击数:

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是石家庄学院师范专业进行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实训室安全是一切实验实训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为了确保实训中心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凡进入实训中心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所有在实训中心工作、学习的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守实训中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非工作需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二、进入实训中心工作和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训中心有关规章制度。未经实训中心负责人或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学生实验时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否则不得进行实验。

三、实验耗材物品的使用,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认真办理领用登记手续,严禁乱丢乱放,实验后暂时不用的应妥善保管。

四、实训室设备的设置和器材的存放必须遵循安全、科学、规范、整洁、有序的原则,实验结束后应做好实验场所及器具的清洁、整理,安全有序地存放好所用过的设备器材。

五、进入实训中心的所有人员要保持室内公共卫生,禁止吸烟,乱丢垃圾。

六、实训中心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训中心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设备仪器保管室内。

七、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懂得明火灭火知识,并掌握各种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技术,每个实训室要配备必要数量的灭火器。

八、实训中心管理人员下班前或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离开时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实训中心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违章操作,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要追究责任,并按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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